简述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有哪些
文章来源:成都成华脑康医院 发布日期:2017-05-12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所掌握的有关各类疾病的小常识也越来越多了。但是,在这里小编想问一下:大家对抑郁症了解多少呢?如果您对抑郁症这种疾病还不是很熟悉,那就认真阅读一下小编为大家讲解的有关抑郁症诊断标准的知识吧。
诊断标准
在疾病分类- 20中,抑郁发作不包括发生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抑郁状态。因此,抑郁发作只包括比较早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
疾病分类- 20规定的抑郁发作一般标准有3条:
g1.抑郁发作须持续至少2周。
g2.在病人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f30.-)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
g3.需除外的较常见情况:此种发作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使用(f10-f19)或任何器质性精神障碍(f00-f09)所致。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可以粗略地将之分别称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
排除标准:
1、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主要跟以下几种疾病鉴别:
1、内源性抑郁症:包括单相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既有抑郁发作,也有躁狂发作),以及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抑郁症。
2、体因性抑郁症:各种身体和神经疾病所致,也包括药物和各种有害物质所致者。
3、心因性和反应性抑郁症:心因性抑郁症照例一生只发作一次。如果发作两次,应该视为偏离常态的人格之反应,或者根本就是内源性抑郁症。
自我测试和断定方法
发泄抑郁情绪抑郁症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心情不好,一个人情绪低落,但过两天就好了,这就不是抑郁症。抑郁症有九个主要症状,只要以下这些症状至少存在四项,而且持续了两周还不能缓解,并且影响到了平时的正常生活,就需要考虑是否患上了抑郁症,并及时找专科医生就诊咨询。
兴趣丧失,没有愉快感;
精力减退,常有无缘无故的疲乏感;
反应变慢,或者情绪容易激动、亢奋,也容易被激怒;
自我评价过低,时常自责或有内疚感,这也是导致患者自杀的主要原因;
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对一些日常生活小事也难以决断;
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据研究,80%抑郁症患者具有睡眠障碍)。
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性欲减退。
除上述症状外,抑郁症还有一些“周边症状”。在亚洲特别是中国和日本,大多数抑郁症患者主要不是情绪方面的症状,而是头痛、头晕、腹胀、心悸、身体疼痛等躯体症状。因此一些查不出生理原因的躯体症状也应该考虑是否有抑郁症的可能,以免延误治疗。
抑郁症是一种严重威胁我们身体健康的疾病,如果不进行的治疗,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小编希望以上所讲解的有关抑郁症诊断标准的知识,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如果您有更多预防和治疗抑郁症的方法,不妨与身边的朋友们分享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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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斌 / 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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